第(2/3)页 “胡大哥,谢谢你这么费心.我想我们应该是最好的学习搭子。我把你当成最敬爱的老师,最厉害的前辈和最好的大哥。” 因为胡军医不是男主,他只是这本年代文里的npc.沈青禾是不想攻略他的。 喜欢和他在一起,就是因为他上进、学习能力强,而且真的特别有能力,让沈青禾欣赏。 不过,也仅限于欣赏。 “对不起,是我失态了。桌上的盘子,我帮你收拾吧。”胡军医很快变回了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。 刚才热烈脱口而出的情愫好象从来没有出现,就象是幻相,或者是一阵要吹的风。 “没关系的,胡大哥。我来干就好。你是客人嘛,哪里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?“ 沈青禾这么一说,胡军医的手停了下来。 “这是护手霜,朋友托人从泸市给我邮过来的。冬天用凉水洗碗、干家务,会让手上的皮肤皲裂。尤其是在这里,如果做不好护肤,皮是会烂的。每天干完活都用这个霜,能保证不开裂。沈同志,你是老师,手一定要保持干净漂亮,这样才能给孩子们的幸福童年美好的记忆。” 沈青禾并没有拒绝,而是收拾完餐桌后,拿起护手霜,说了一声“谢谢,胡大哥。” 一般这个时代护手的冬天用的是凡士林。 就是抹上去油腻腻的,效果也不是很好。 而打开这瓶护手霜,轻轻一抹,手感细腻。 是好东西,看来胡军医的家境与陆战霆不差左右,甚至比陆家还要高。 护肤品,在七十年代能用起的人并不多。因为大部分家里都很穷,很多吃不饱饭,哪里有闲钱去臭美。 所以大冬天,被冻伤的和手冻裂留口子的人不计其数,不分男女。 在家属院里,能用得起化妆品的屈指可数。 大家都是素面朝天,是劳动人民,讲究的并不多。 有护肤习惯,每天擦雪花膏的人少之又少。 沈青禾是这里为数不多保持护肤习惯的人。 “媳妇,你要是喜欢,我给你买。你怎么能麻烦胡军医呢。”陆战霆轻轻地一笑:“胡军医,这个护手霜,你还是拿回去吧。她有我呢。” 胡军医是接也不是,不接也不是。 “你小气什么,胡大哥给了我,还能还给人家!这不是不给胡大哥面子么?” 沈青禾才不是原主,不会委屈自己一点。 “我这妻子啊,什么都好,就是有些小脾气!“陆战霆是不会让沈青禾接收别的男人礼物。他夺沈青禾手里的护手霜,塞到胡军医的军装口袋里。 高中课本和参考资料收了,他可以不去多想。 第(2/3)页